
一是重大疾病医疗服务,支持境内医疗服务机构进口重大疾病诊断试剂、药品研发等相关服务,同时允许外资及港澳台医疗机构、外籍个人依法在华开展诊疗及互联网健康管理、医疗咨询服务;二是照护康复和健康促进服务,运用智能终端技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平台,为老年人、病患者等提供家庭健康监护、慢病管理、养老护理、健康促进等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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