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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取消!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发布

2025/6/11 10:18:56 浏览次数: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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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在2022年版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基础上,补充更新了近两年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要求,对部分通用术语和编码进行修订完善,优化调整了功能定位、床位规模、科室设置、科研要求、医防融合、與情管理、行风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和指标,取消了“现场检查”部分,切实减轻医院评审工作负担。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制定本省实施细则,稳妥有序推进医院评审工作。


新版标准从三部分变为两部分,直接删除了“现场检查”章节。前置要求部分从3节扩到4节,新增床位规模和科室设置专节,更加强调基础配置。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部分指标从80节154条监测指标,增至93节203条指标。


按照深化质量内涵效率式发展的思路,2025年版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三级医院的举办职责、功能定位、学科建设、医疗管理和行风建设等方面的评审要求。


一是明确三级医院的举办职责和建设要求。《标准》规定,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应当由省、市级政府举办。少数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口基数大的县,可以由县级政府或与地市级政府共同举办三级公立医院。


二是引导三级医院合理控制规模和落实功能定位。《标准》设定了三级医院的总床位数、单体院区床位数、分院区数量等规模方面的指标和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病例组合指数(CMI)等体现医疗服务难度的指标,引导三级医院合理控制规模,更加聚焦于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三是加强医防融合和短板学科建设。《标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应当规范设置儿科、感染性疾病科、病理科、老年医学科,以及公共卫生科或者预防保健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在部分科室资源配置指标中增加儿科、精神科医师数占比,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应当设置全科医学科,推动各专业均衡发展。


四是加强医疗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标准》在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中增加了近年来发布的肿瘤专业、感染性疾病专业、放射影像专业等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并更新了部分通用术语和编码等。


五是以信息化手段优化改进评审方式。《标准》更加注重线上评审和日常数据监测,提高评审的客观性,减少现场检查,减轻基层负担,明确提出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千分制」等过于细化、脱离实际的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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