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局发布《关于重新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苏药监规[2021]2号》,并自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
公告明确,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疫情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免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缴费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缴纳注册费或提交减免申请,未按要求缴纳或提交减免申请的,其注册程序自行终止;
对小微企业提出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免收其首次注册费。
江苏省境内第二类医疗产品注册收费标准为首次注册费5,9150元、变更注册费2,4710元、延续注册费2,4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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